“扬州6岁男孩高俊逸失踪案”此前引发广泛关注。事发两天后,警方终于找到男童,但他已被杀害并藏在家中床板下,嫌疑人竟是他的亲生妈妈李某。近日,李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,被邗江区检察院批准逮捕。经司法鉴定,李某作案时无精神病,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。
现代快报/ZAKER南京记者 臧晓松
案情回顾
孩子要出去找奶奶,她觉得烦了
李某出生于1992年,老家在安徽宿州。现代快报记者多方采访了解到,李某出生在一个并不和睦的家庭,她的父亲有暴力倾向,母亲不堪忍受最终改嫁。而李某后来嫁到扬州市邗江区杨庙镇,18岁就生下了孩子。
2月15日早上,就在高俊逸的奶奶出门后,李某开始为高俊逸穿衣服。高俊逸曾有抵触情绪,“我不要你穿,我要奶奶来穿。”穿好衣服后,高俊逸就要出去找奶奶,被李某拉了回来。这时,楼上的小儿子开始哭闹,李某急着要上楼,高俊逸则不愿意上楼。
李某强行抱着大儿子高俊逸上楼,准备再去给小儿子穿衣服。看到孩子坚持要出去,她就把他往屋里推。“我把他推到床上后,他就使劲地用脚踢我。”李某交代称,“我觉得一大早怎么这么烦,这么吵,这时,我看到一个插线板……”
悲剧就这样发生了。后经法医鉴定,小俊逸系被他人勒颈致机械性窒息死亡。
检方批捕
作案时无精神病,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
为防止家人发现异常,李某把孩子藏在床板下,又带着小儿子睡在这张床上,并在外人面前假装寻找孩子。她本打算风头过去之后,就把孩子埋到祖坟去。孩子失踪的当天上午,李某还曾抱着小儿子到邻居家寻找高俊逸,并发布寻子微信。直到2月17日晚上,李某落网。
此后,网上也出现李某可能有“产后抑郁”的说法。经司法鉴定,李某作案时无精神病,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。
案发时李某的小儿子未满周岁,李某当时正处于哺乳期。对于是否要批捕李某,邗江区检察院召开了听证会,并邀请各界人士参加。最终,大家的一致意见是李某作案手段非常残忍、社会影响大、社会危害性大,且不具备取保候审的条件,应对李某进行逮捕。
近日,在综合该案情节及各方意见后,检方认为,李某的行为已涉嫌故意杀人罪,依法对其作出批准逮捕决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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